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3.09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33,789,06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生物降解母粒
产业园项目投
资协议书》暨对
外投资设立全
资孙公司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叶元华、俞芳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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