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浙江省新昌县沙溪镇的一处深山,村民老舒独自走在寂寥无人的山间小径上。
远处一名男子的身影隐约可见,只见他身穿一件蓝色工装,半跪在路边。老舒试探着打了个招呼,对方没有回应。
待走近查看,老舒大惊失色,眼前的这名男子已死去多时,高度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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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一定神,老舒跌跌撞撞地离开现场,报了警。
死者是谁?警方通过遗留在现场的手机确定他叫老吕,新昌本地人。
老吕因何身亡?怎么会出现在这荒无人烟的山间?又是何时丧生的?
心一横他驶上不归路
砰——清晨5点,正在路边扫地的环卫工人裘法突然听到了撞车声。他转过身,看到有个男子倒地,撞飞他的是一辆红色轿车。
随即,轿车司机下来将倒地男子抱上副驾驶座,匆匆开车离去。
“急着送人去医院吧”,裘法用水冲洗着地上留下的血迹,想着不知道人伤得怎样,好在附近就有医院,开车拐个弯,几分钟就能到。
被撞男子正是老吕,撞他的司机叫阿军。
论开车,阿军可谓“心大”。没有驾驶证、车辆制动不合格、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这些都不影响他每天“自信”地驾车上路。
案发当天清晨,阿军照常驾车上班,途中没来得及避让横穿马路的老吕。自知闯下大祸,阿军打算将老吕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环卫工人裘法并不知道,医院虽不远,可阿军却载着老吕越开越远。
原来,眼看就要到医院了,阿军突然折返,原因是“身上只有几十块钱,就想掉头回家拿钱”。
随后,阿军发现老吕好像没了声响。
“我觉得他可能活不了了,就想把他拉到山上扔了。”想到自己可能惹上了人命,阿军一念之差,做了一个决定。
一路上,他的思绪乱作一团,只是依稀记得自己大约开了两个小时,直到驶入一处偏僻山区。
“就是这儿了!”确认四下无人,他将不再动弹的老吕抛弃在半山腰后离去。
事后,阿军东躲西藏,曾一度逃往贵州等地,此间未得一夕安寝,终究是没能逃脱法网。
死亡时间,这是个大问题
毫无疑问,无证驾驶的阿军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过,他究竟犯了什么罪?该案移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有些头疼。
“如果老吕在被撞时就身亡了,那么阿军便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如果老吕被抱上车时还活着,那么阿军将他抛弃在荒山野岭,导致他得不到救治而死亡,阿军便涉嫌故意杀人罪!”
那么老吕死于何时?很遗憾,案卷中并没有写明。与侦查机关联系后,检察官也无奈,毕竟尸体被发现时已高度腐烂,想查出点端倪还真不容易。
根据阿军本人供述,“我把他抬上车时,他还有微弱的气息声”。但是刑事诉讼法明确,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旁证在哪?去现场!
“当时我听到声响,转过身看见有个男的倒在我身后不动了。”目击者介绍当时的情景。
可被害人倒地时是生是死?没人说得清。
眼见此路不通,检察官打算从现场监控视频下手。
逐帧查看20多个小时的视频,看到眼睛布满血丝,检察官总归是有了收获。通过对比可见,一路上,老吕在车里的身体位置发生过几次变动。
“这说明不了什么。”善于“否定”的检察官还是给这个发现打上了问号,“可能是老吕自己挪动,也可能只是因为车辆颠簸而东倒西歪”。
死亡时间,这一关键事实的调查一时停滞不前。
血迹“道破”命案真相
既然本案因车祸而起,那么可否从主要证物,涉案车辆上寻找蛛丝马迹呢?
检察官迅速与检察技术人员组成联合办案组,并提请浙江省检察院组织法医专家指导复勘肇事车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勘察,一系列关键新证进入了视线。
车上血迹斑斑,有些顺着副驾驶座门柱流下,部分还渗到了后排,安全带卡扣附近发现多个凝固的血块。
经鉴定,这些血迹正是老吕的。
能否以血迹为突破口,还原老吕死亡真相?
夜幕降临,灯火通明的检察院大楼内,联合办案组还在讨论不休。
“被害人在车祸中头部受伤,而头的位置高于心脏,如果没有心脏搏动,不可能出这么多血啊。”
“我赞同,而且如果老吕当时已经死亡了,应该不会形成血凝块。”
讨论中,检察官紧锁的眉头一点点舒展开,心中的石头也渐渐落地,真相应该不远了。
法医趁热打铁,立即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
最终,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出来了,“活动性出血”“流注状血迹”这些专业的术语共同指向一个结论——老吕被撞后,仍在车内存活了一定时间!
至此,案件真相查清,检察机关的起诉有了充分依据。
“被告人阿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阿军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胡妮娜 吴闻哲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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