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事故猛于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高速上发生事故时
正确的应对很关键
下面这个发生在德州京沪高速上的事故
希望能够警示到大家
4月29日晚22时10分许,G2京沪高速济南方向266公里+600米处,发生一辆小型车撞护栏后,后方三车追尾事故。随后一辆重型半挂车因躲避不及时,与前车四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五车损坏,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第一辆黑色鲁H的小型轿车因躲避超车车辆,左侧车轮压到路沿石导致撞到中央护栏,横着停在中间车道,车辆受损无法行驶,驾驶人杨某打开双闪并安排家人站在护栏外等待救援;第二辆白色津A的小型轿车虽然及时刹车,但还是被后方冀F、鲁G的两辆小型轿车连环追尾。发生事故后,三车未将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后方两车人员立刻下车,站在应急车道外拨打电话救援,第二辆白色津A的车主,仍留在车内,丝毫没有意识到有多危险。
4月29日晚22时21分,该路段车流大,加上夜间视线模糊,一辆重型半挂与前方已经发生轻微追尾的小型轿车碰撞,事故造成五车损坏,无人员受伤。
万幸的是,涉事车辆的人员均无大碍,民警对视频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后撤离现场,而是一直坐在车内拨打电话和聊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细致勘查和对五车驾驶人的详细询问,高速交警最终认定,重型半挂车驾驶员郑某高速公路行车观察不力、操作不当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四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均未在事故现场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万幸的是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德州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高速公路车辆发生事故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把车辆移到应急车道,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后拨打122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如果车辆无法移动,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警示后方车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不要聚集在事故现场争论或者讨论事故发生过程,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Copyright © 2015-2022 北冰洋公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