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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途经长安街部分路段及天安门广场公交车禁设车身广告

发表于: 2023-07-10 19:54:41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王景曦)近日,为规范北京公共汽电车车身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北京市城管委起草的《北京市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正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北京市城管委官网查询意见反馈渠道。该《设置规范》明确了禁设区域,运营线路途经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至西单路口以东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的公交车辆禁止设置车身广告。

随着2021年9月1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上也作出了新的要求。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除北京公共汽电车外,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身户外广告。因此,北京市公共交通固定运营线路上的公共汽电车(以下简称公交车辆)设置车身户外广告适用本规范。

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怎样才能更规范、科学、有效?此次《设置规范》明确了禁设区域。运营线路途经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的公交车辆禁止设置车身广告。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临时调用的公交车辆除外。

此外,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设施规范也细化了设置要求。比如,主要利用公交车辆车身车漆部分设置;不得利用车头、车尾部车窗、车轮、车身两侧逃生玻璃设置;不得遮挡或覆盖车灯,不得影响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车辆设施正常安全使用;不得在通道铰接车的铰接棚位置设置;利用车尾部位设置广告的,不得遮挡车辆号牌及其他相关标识。

运营线路不同,广告设置也有具体要求。运营线路主要途经首都功能核心区及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域的公交车辆,单层车利用车身两侧车窗以下的车漆部分整体设置车身广告,双层车利用车身两侧(不含车窗)及车尾部分设置车身广告;遇运营线路调整的,车身广告应及时整改到位。

设置车身广告应安全牢固,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设置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画面整洁完好,出现画面脏污、破损、严重褪色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及时维修、更新。此外,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活动期间,设置单位应按照全市重大活动宣传环境景观布置要求,开展公交车辆车身宣传布置工作。

《设置规范》还提出,广告设置方案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不同类型公交车辆进行专门设计,形成北京市公共汽电车车身户外广告设置方案,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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